文件编号 | E************002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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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2-28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开标时间 | 2025-02-28 08:3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在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龙岩市永定区雨水收集排涝应急安全工程二期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002 各投标人: 龙岩市永定区雨水收集排涝应急安全工程二期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有关疑问的答复: 1、未按闽建〔2024〕9 号文约定人工费如何调差,请补充;2、本项目混凝土渣、淤泥(建筑垃圾)按7KM考虑,土方外运按6KM考虑。未明确按实结算,请调整。 回复:①人工费价差调整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1.1.1条。②本项目混凝土渣运距、淤泥(建筑垃圾)运距和土方外运运距均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 二、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改为 ****** 元,其中暂列金 4416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 元。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3、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5.2条第(4)点改为:商品混凝土运距按7km包干,水泥稳定层按集中拌制考虑,运距按7km包干,实际使用过程中需要增加的水电等费用已包含在内,不用另行计算。沥青混凝土运距按50km包干。实际施工中增加或减少运距均不予调整。 4、本项目下载招标资料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均改为“2025年2月28日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时间改为 “2025年2月28日09时30分00秒”。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2月12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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