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2025年病人零用钱定点代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汀县腾飞一路11-24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CT2024-095-1
项目名称:2024-2025年病人零用钱定点代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9591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9591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号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 预算 | 允许 进口 | 合同包 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2024-2025年病人零用钱定点代购 | 1年 | 229591.44 | 否 | 229591.44 | 2295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汀县腾飞一路11-24号三楼
方式:1、直接至我司购买磋商文件。2、通过邮件购买磋商文件:将贵公司所需报名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并填写清楚发送到我司邮箱(******),否则不予办理。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汀县腾飞一路11-24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汀县腾飞一路11-24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卫生院
地址:长汀县新桥镇新桥村杨背巷53号
联系方式:范女士 0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汀县腾飞一路11-24号三楼
联系方式:吴春花 张洁 05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春花 张洁
电 话: ******
附件下载: